1、精神科病区探视时间为:每天上午9∶00-11∶00; 下午14∶30-16∶30,午休及夜间禁止探视。
2、探视频次原则上每月一次为宜。如有特殊需要,请提前电话预约。
3、新入院病人两周内不宜探视,兴奋躁动的病人延缓探视。
4、探视时须出示有效证件。在病区门前由护士登记后病情允许并经管床医生同意,方可带病人至探视区探视。
5、探视者给病人带来的食物或其他一切物品,必须交给护理人员登记保管,不得直接交给病人。家属应携带对病人有益的食物,避免带已腐烂或不新鲜的食物。严禁携带危险物品,如:刀片、剪刀、打火机、长绳、玻璃器皿等。应避免交与病人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,如有需要交与病房入账管理。
6、探视人员一般每次不超过2人,禁止未成年或儿童探视。探视时如发现病人情绪剧烈波动或行为异常,应迅速通知医护人员,采取相应措施并暂停探视。
7、探视时不允许病人自行活动必须由家属陪同,如需外出必须经管床医生同意并签字方可。
8、病人探视期间安全由探视家属负责,如有意外发生与院方无关。
9、探视结束后,将病人送回病房,不准私自将病人带走。
精神科女病区(住院部二楼)科室电话:8527038
精神科男病区(住院部三楼)科室电话:8528677
精神科男病区(住院部四楼)科室电话:8296769
景德镇神康精神病医院